醫療器械審評專家顧問委員會成員今公佈

2026/06/17 | 新聞資訊

第12/2025號法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及第11/2026號行政法規《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施行細則》將於本年7月1日生效,社會文化司司長根據法律規定,委任了十三名醫療器械範疇的專業人員擔任醫療器械審評專家顧問委員會成員。上述委員會負責應藥物監督管理局要求,就醫療器械審評,尤其涉及質量、有效性及安全性等事宜提供專業意見。

社會文化司司長委任醫療器械審評專家顧問委員會成員

醫療器械種類繁多,涉及專業範疇廣泛,相關審評工作具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委員會成員均具備相關專業背景及實務經驗,可提供專業意見,以配合醫療器械技術審評需要,支援醫療器械監管制度順利實施。

第12/2025號法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及第11/2026號行政法規《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施行細則》配套的四項行政長官批示及三項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均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並將與上述法律法規同於本年7月1日生效。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行政長官批示及社文司司長批示

藥物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向居民及業界進行普法宣傳,包括舉辦業界說明會,協助業界順利銜接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