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充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澳门药物目录 进一步满足澳门居民用药需求

2025/08/08 | 新闻资讯

为营造趋同澳门生活的便利环境,进一步满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澳门居民的多元用药需求,药物监督管理局持续与内地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积极推进在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使用澳门已上市药物的工作。继首批共296种药物于2024年4月获列入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的澳门药物目录(白名单)后,药物监督管理局于本年 8月8日接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第二批共 249 种澳门药物也获批准列入白名单中,即此等药物可以在新街坊卫生站提供澳门居民使用。药物监督管理局衷心感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直以来就上述工作提供的支持与协助,并会持续与内地相关部门合作推动在合作区实施便民药物政策,以更好地满足在合作区居住的澳门居民用药需求。

第二批药物清单拓展用药范围 满足更广泛的用药需求

本次获批的第二批药物清单是由卫生局提出申请,共包含249种药物。第二批药物在延续保障基本常见病用药的基础上丰富了药物种类,包括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代谢疾病、呼吸道疾病及感染症的药物。在第二批药物清单获批准后,目前共有545种澳门药物具条件供合作区指定医疗机构(包括新街坊卫生站)使用,更好满足合作区澳门居民更广泛的用药需求。

持续与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合作保障居民用药安全

药物监督管理局会持续与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对合作区使用的澳门药物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琴澳两地药物监管方面的交流协作,保障合作区澳门居民的用药安全,为推动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居住和工作创设良好条件。